當別人對我缺乏理解、誤解我的時候,我發覺有時候我不太為自己辯護。

儘管心裡有一些想要辯護的理由,但該說的,終究沒有說出口。

但事後心裡仍難免感到不舒服。

 

為什麼我不能為自己辯護呢? 為什麼我就認為自己的意見不值得說呢?

為什麼我要被認為我錯了?”

明明我就不認為我錯了。

我只是,不想爭辯罷了。

我覺得為自己辯護,這樣好像很不好。

 

但真的是如此嗎?

-------只有自己承認犯錯的人,才不為自己辯護。

但是,好像又不該是這樣。

適當的表達,才能顯現出真相,至少,表明自己的立場。

為什麼自己不可以有立場?

我也是一個存在的個體呀!

為什麼我怕表達自己的立場?

 

既然我存在,就一定有自己的立場、自己的想法。

向人表達出自己的立場、想法,是一件再也正常不過的事。

 

你存在,就會有立場。

而每一個人的想法,都應該受到尊重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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