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別人對我缺乏理解、誤解我的時候,我發覺有時候我不太為自己辯護。
儘管心裡有一些想要辯護的理由,但該說的,終究沒有說出口。
但事後心裡仍難免感到不舒服。
為什麼我不能為自己辯護呢? 為什麼我就認為自己的意見不值得說呢?
為什麼我要被認為”我錯了?”
明明我就不認為我錯了。
我只是,不想爭辯罷了。
我覺得為自己辯護,這樣好像很不好。
但真的是如此嗎?
-------只有自己承認犯錯的人,才不為自己辯護。
但是,好像又不該是這樣。
適當的表達,才能顯現出真相,至少,表明自己的立場。
為什麼自己不可以有立場?
我也是一個存在的個體呀!
為什麼我怕表達自己的立場?
既然我存在,就一定有自己的立場、自己的想法。
向人表達出自己的立場、想法,是一件再也正常不過的事。
你存在,就會有立場。
而每一個人的想法,都應該受到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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